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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辖区中小投资者抽样调查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13-12-26  浏览次数:5955

为进一步推动和深化辖区投资者保护和投教宣传工作,安徽证监局于20137月~8月在辖区部分证券经营机构之间开展了辖区“中小投资者抽样问卷调查活动”,对辖区中小投资者的基本情况、行为特征、投保需求等进行调查分析,提出了下一步投保工作思路,形成了此文。

一、调查方案介绍

(一)调查目的

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是资本市场的永恒话题,也是制约资本市场发展的突出问题。在近期召开的中国证监会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上,肖钢主席明确指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仅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更是我会进一步创新市场发展、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实现监管转型的基础性工程。为了提高中小投资者宣传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依托辖区证券经营机构对部分中小投资者开展了抽样调查,重点了解辖区中小投资者的基本情况、行为特征、风险偏好、投资者服务、需求与权益须知等内容,并进行汇总分析,探索投保工作的重点和一般规律,为我局未来开展投资者保护工作提供理论基础。

(二)调查方案的设计

1.问卷设计。调查问卷共设计了五大方面30个问题,包括投资者基本情况、投资者行为特征、投资者风险偏好、投资者服务、投资者需求与权益保护等内容,力求做到覆盖全面、内容客观、切合实际。具体内容如下:

1)投资者基本情况,包括职业、受教育程度、证券投资年限、个人全年总收入、证券投资比例、投资对象;

2)投资者行为特征,包括亏损原因、投资依据、决策信息来源、投资知识缺陷、持股时间等;

3)投资者风险偏好,包括投资者年预期收益率、投资行为、对自身风险评估结果看法等;

4)投资者服务,包括证券知识获取渠道、证券公司提供服务、证券纠纷、证券公司回访等;

5)投资者需求与权益保护,包括投资者保护内容、投资者保护活动、投资者信息传播途径、投资品种、上市公司提供服务、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等。

2.对象选择。此次抽样调查依托辖区4家证券营业部(国盛证券合肥营业部、国泰君安合肥营业部、华安证券合肥金寨路营业部、国元证券合肥寿春路营业部),由其根据自身投资者账户资产规模,按一定的比例各自抽取50名中小投资者进行问卷调查,投资者样本数合计为200份,其中账户资产50万元以上、账户资产1050万元和账户资产10万元以下投资者比例大致为2840,且近三年新开户投资者不低于40%

3.调查方式。此次抽样问卷调查由我局统一设计、印制抽样调查问卷,交由4家证券营业部具体负责组织、联系客户填写。在具体开展调查工作过程中,各营业部结合自身情况主要采取了现场填写、电话访问、上门拜访、组织座谈会等方式完成问卷调查。

二、 调查结果汇总分析

8月底,相关营业部完成了投资者抽样问卷调查工作,经初步整理分析后报我局投资者保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我们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汇总、归纳、分析、分类和梳理,相关情况如下:

(一)投资者基本情况

投资者基本情况分析(抽样基数200)

职业

(企业)    49%

(退休)    22%

(机关事业) 15%

(其他)     13%

(学生)  1%

学历

(硕士)     3%

(本科)    38%

(专科)    25%

(高中)  23%

(初中及以下) 11%

个人年收入

(10万以下)60%

(10-50) 36%

(50万以上) 4%

 

 

投资比例

(30%以下)  74%

(30%-50%)  12%

(50%-70%) 12%

(70%以上) 2%

 

金融资产(多选)

(股票基金) 78%

(银行理财)  58%

(贵金属)  11%

(保险产品)7%

 

从本次问卷调查汇总的数据来看,投资者基本情况如下:

1.中小投资者职业分布中企事业单位员工占比达64%,该部分投资者通常收入稳定,且未来存在增长的空间,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强。另值得注意的是超过两成的离退休投资者,有些是具备丰富投资经验的资深股民,但也不乏有风险承受能力较弱、入市不久的投资者,需要在投保工作中予以关注。

2.中小投资者的学历分布呈现橄榄型,高学历和较低学历者所占比重较低,高中以上、专科、本科投资者所占比例合计占八成,一定程度上说明,投资者对于资本市场的参与意愿与学历高低并无明显关联。

3.股市资产占个人(未婚)或家庭(已婚)总资产比例50%以下超过八成,说明中小投资者投资理念偏谨慎,具备一定风险意识。

4.投资金融资产中,近8成的中小投资者选择投资股票和基金,近6成中小投资者选择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贵金属和保险理财的中小投资者比例较低,可见中小投资者投资首选是股票基金,希望能分享经济增长和资本市场发展的成果;同时,银行理财产品因其稳定的收益以及发行与代售机构的信誉程度而受到投资者青睐,一定程度上分流了股市资金。

(二)投资者行为特征

投资者行为特征分析(抽样基数200)

 

亏损原因(多选)

(专业能力)

   47%

(经验)      42%

(运 气)      23%

( 性 格) 

    22%

(市场制度)

20%

(其他)

3%

投资依据(多选)

(K线技术)   55%

(政策)    46%

(消 息)      35%

(公司业绩)  31%

(研究报告)23%

 

信息来源(多选)

(媒体)      45%

(券商)      41%

(亲友推荐)  33%

(投顾意见)

33%

(小道消息) 8%

 

投资知识缺陷(多选)

 

(技术分析)  60%

 

 

(财务知识)  36%

 

 

(宏观知识)  34%

 

(行业知识) 28%

(法律知识) 21%

 

(维权知识)

8%

关注上市公司业绩指标

(盈利指标)

42%

(利润分配

指标)

37%

(资产状况)

31%

(营运状况)31%

(现金流) 29%

 

持股时间

(一个月以上) 47%

(1个月左右) 21%   

(5天左右)  24%

(3天左右)

8%

 

 

从本次问卷调查汇总的数据来看,投资者行为呈现以下特征:

1.中小投资者对其投资亏损的原因大多归结于经验不足和专业能力欠缺,显示投资心态相对成熟;两成投资者将亏损原因归于市场制度缺陷,反映出部分投资者也在思考资本市场深层次问题。

2.中小投资者投资决策主要依据是技术分析、政策面变化和消息,反映出中小投资者具备一定的技术分析能力,且关注政策面的情况,但具体决策中对上市公司业绩和分红的重视程度相对不足。

3.中小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信息获取渠道首要是媒体资讯,券商信息和投顾意见居后,亲友推荐也超过三成,可见中小投资者信息获取渠道较广,券商在资讯整合提供方面提升空间较大。

4.投资者投资知识缺陷方面,有六成中小投资者认为技术分析是最重要的薄弱环节,其次是财务知识和宏观知识等。结合投资者的投资依据反映出中小投资者投资股市偏好技术分析,有一定短线投资的心态,同时又渴望具备财务知识以便看懂公司财报,了解宏观知识与行业知识以便供自己根据时势变化择时选股。

5.中小投资者关注的上市公司业绩指标中首位是公司盈利指标,其次是利润分配指标,而对营运状况、资产状况和现金流关注则均在三成左右,反映出投资者更看重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利润分配能力,但只是作为参照指标,投资决策时仍倚重技术分析。

6.从持股时间方面来看,有近半数中小投资者选择持有一个月以上,其原因主要是被套后被动持股或者是价值投资,但也有近1/3中小投资者选择持股5日以内,反映出不少中小投资者偏好短线操作。

(三)投资者风险偏好

投资者风险偏好分析(抽样基数200)

投资预期

(高于定期存款) 23%

(跑赢通胀率) 34%

(15%)     32%

(30%以上) 11%

 

参与品种(多选)

(创业板)      60%

(新股交易)  35%

(ST股票)  26%

(权证)    8% 

(以上均无) 24%

套牢操作

(长期持有)    33%

(高抛低吸) 25%

(补仓)    20%

(割肉)      17%

(视情况)   5%

风险承受能力

(大致知道)    66%

(了解)    22%

(不太关心) 12%

 

 

风险评估结果相符度

(高度一致)22%

(大致相符)67%

(基本不相符)7%

(没做过)

4%

 

从本次问卷调查汇总的数据来看,投资者风险偏好呈现以下特征:

1.中小投资者在投资年预期收益率的选项中,选择跑赢通胀率和高于定期存款占比较大,投资预期在30%以上的仅占11%,反映出中小投资者在经历股市长期动荡后投资心态趋稳,追求稳定收益和“跑赢CPI”。

2.投资品种方面,有超过七成中小投资者能接受创业板等高风险品种及新的交易方式,此外投资ST股票也有一定比例。

3.在套牢操作方面,有33%中小投资者选择长期持有,较为被动,仅有1/4投资者选择高抛低吸,显示其具备一定的实战经验和功底

4.在风险承受能力方面,整体来看,经过多年的风险承受能力评测工作,中小投资者风险意识有所增强,有近九成中小投资者对其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大致知道和了解,同时有近九成中小投资者认为自己的投资风格与风险评估结果相符。

针对中小投资者的行为特征、风险偏好,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客户分类和风险评测工作,加强投资者适当性教育,引导投资者选择符合自身投资预期和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与服务。

(四)投资者服务

投资者服务分析(抽样基数200)

信息渠道

(多选)

(媒体)  62%

(券商)  52%

(亲朋推荐) 32%

(书籍光盘) 13%

 

希望券商提供服务 (多选)

(券商研报) 59%

(投资顾问) 54%

(交易软件) 28% 

(培训活动) 27%

 

证券公司纠纷

(没发生过)

  93%

(及时解决) 6.5%

(解决较慢) 0.5%

(未能解决)  0%

 

证券公司回访

(很好) 61%

(无所谓)  28%

(比较烦)   6%

(没必要)   5%

 

从本次问卷调查汇总的数据来看,在投资者服务方面:

1.中小投资者获得信息的渠道主要为媒体及券商,同时对于券商研报和投资顾问服务需求较高。

2.关于与证券公司纠纷方面,大多数中小投资者与证券公司未发生纠纷,极少数中小投资者遇到问题时可以得到及时解决,反映出券商纠纷处理情况总体良好。

3.针对证券公司的回访,61%的投资者认为很好,但是仍有部分客户认为无所谓或受到打扰。

总体来看,中小投资者对券商的服务有一定需求,但对券商提供的服务内容、形式等方面存在一定不满,尤其希望能多提供研报和专业投顾服务。因此,券商需要不断提高投资咨询专业能力和服务的针对性,并体现投资者服务的差异性。券商除了为投资者提供更为专业便捷迅速的通道服务以外,还可通过提供资讯定制、投资建议等服务项目而改变券商传统盈利模式。

(五)投资者需求与权益保护

投资者需求与权益分析(抽样基数200)

投资者教育

能否满足需要

(基本满足)

 76%

(不能满足)14%

(完全满足) 10%

 

 

 

 

感兴趣的投教

内容(多选)

(投资技巧) 66%

(证券知识) 42%

(政策解读) 38% 

(风险意识)

31%

(理念培养)    30%(

(维权教育)

12%

(创新产品)12%

愿意参加的投教活动

(股民学校)

49.5%

(小型沙龙或报告会)43%

(大型活动)33.5%

(走进上市公司)26.5%

(媒体交流活动)23%

(投教宣传活动)11%

 

接受信息传播

途径(多选)

(短信)  

   67%

(报刊杂志) 33%

(客服QQ

30%

(邮件)    28% (

(广播电视)    24%

(网络) 

16%

(现场活动) 10%

最希望参与的投资品种

(主板)

69%

(创新品种)41%

(银行理财)20%

(新三板国际板)14%

 

 

 

希望得到上市公司的服务

(调研考察)

46%

(投资者开放日)38%

(热线电话)25%

(网上互动)42%

 

 

 

最重视的投资者合法权益

(分享收益)

68%

(投票权、建议权)48%

(查阅权)40%

(诉讼调解权)31%

 

 

 

投资者保护工作改进方向

(三公原则) 63%

(加强监管) 62%

(完善法律) 54%

(强化自我保护意识) 50%

(其他)

10%

 

 

 

 

 

 

 

 

 

 

 

 

 

 

 

 

 

 

 

 

 

 

 

 

从本次问卷调查汇总的数据来看,在投资者需求与权益方面,

1.超过八成中小投资者认为投资者教育能够基本满足或完全满足其需要,但其中完全满足的比例仅占一成,可见投资者教育宣传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尚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2.中小投资者最感兴趣的投教内容中,投资技巧排首位,其余依次是证券知识、政策解读、风险意识、理念培养、维权教育、创新产品,反映出投资者对实战经验更为看重。

3.投资者愿意参加的活动中,占据前两位的是营业部股民学校和小型报告会,其次是公益性教育宣传活动和走进上市公司活动。

4.在关于最符合投资者接受习惯的投资者信息传播途径调查中,短信位列第一,其余依次是报刊杂志书籍、客服QQ群、邮件、广播电视、网络信息、现场活动。反映出中小投资者接受信息传播方式较为传统直接,以网络资讯为代表的信息传播渠道在中小投资者群体中仍可广泛宣传推广。

5.在最希望参与的投资品种中,以主板为代表的传统投资品种占据第一位,值得注意的是以创业板、融资融券、股指期货为代表的创新投资品种虽不及传统投资品种,但占比也超四成。这也反映出投资者愿意参与的投资品种日趋多元化。

6.在中小投资者最希望上市公司提供的服务中,调研与现场考察占近五成,其次是网上互动平台,而热线电话与邮件交流排后两位。

7.在投资者最重视的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调查中,分享上市公司经营收益位列第一,对公司生产经营事项的投票券、建议权、质询权次之,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查阅权排第三位,而向法院提起停止侵害和损害赔偿诉讼的权利以及对有关侵权事项接受调解的权利则排在最后。

8.在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改进方面,投资者对维护资本市场三公原则、完善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强化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占比均超过五成,可见投资者对投保工作上述四个方面的改进需求均较为强烈。

三、 调查主要结论

通过对辖区中小投资者上述五个方面的摸底调查、总结分析,比较全面的反映了辖区中小投资者基本情况和权益保护状况,结合我局日常开展投资者保护工作的实践经验,我们得出以下主要结论:

()中小投资者是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重点

此次针对辖区中小投资者基本情况的抽样调查,基本反映出辖区市场同样符合散户为主的特征。通过对投资者行为特征、风险偏好、服务状况和需求等相关调查数据的分析,可以看出散户投资证券市场资金规模较小、风险承受能力一般、信息获取渠道较少、追求稳定收益等特点。中小投资者的信心是证券市场发展的根基,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关系到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此次抽样调查也使得我们进一步明确中小投资者是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重点。

()投资者风险教育工作取得初步效果

通过此次调查发现,近九成中小投资者对其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了解或大致知道,近九成中小投资者认为自己投资风格与风险评估结果相符;另外,超过八成投资者的股市资产占个人(未婚)或家庭(已婚)总资产比例50%,而投资者的年预期收益率选择跑赢通胀率和高于定期存款占比较大,投资预期在30%以上的占比仅11%这些情况一方面反映出目前大多数中小投资者的投资心态日趋成熟、稳健,投资者基本是在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前提下进行投资的;另一方面也与目前国内证券市场持续低迷的现状使得投资者投资信心受挫有关,大起大落的股市行情让投资者普遍意识到股市存在的风险,对投资回报预期有了更清醒认识。以上这些都说明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投资者风险教育工作取得初步效果。

()投资者风险意识提高,但投资理念仍需转变

通过对投资者投资行为的调查可以发现,中小投资者在作出具体决策时,更多依据的是技术分析,而非公司业绩和分红以及关于公司前景的研究报告;对于自身投资者知识的缺陷也多归结于技术分析能力,决策信息来源中亲友推荐也占据较大比例;此外,最感兴趣的投资者教育服务内容占据第一位的仍是投资技巧,而投资者持股时间方面低于一个月的则达到五成以上。由此可见,中小投资者证券投资更多趋向于技术分析和短线操作,符合行情低迷和动荡时期的常规投资选择,但投资效果未必理想;价值投资理念尚未被中小投资者广泛认可和接受,盲目跟风和投机心态使其面临潜在的投资风险。此外,中小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业绩和分红关注度相对不足,行使投票权、建议权等股东权利也缺乏积极性,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不强,渠道不畅,这也为上市公司及相关方侵犯其利益提供更多可能性。因此,需要通过持之以恒、潜移默化的投资者宣传教育工作,转变投资者投资理念和投资心态,树立维护意识,促进形成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的证券生态环境。

()投资者参与创新投资品种积极性高,但风险意识不够强

在对投资行为调查中,中小投资者参与创业板、买卖权证、ST股票交易、新股首日买入交易的占比很高,以上投资行为均无的占比仅24%。而在投资者最希望参与的投资品种中,虽然传统投资品种(主板)仍占据最大比例,但以创业板、融资融券、股指期货为代表的创新投资品种和以新三板、国际板为代表的未来可能推出的投资品种,中小投资者选择比例也不低,可以看出在主板市场行情低迷的情况下,辖区中小投资者参与新型投资品种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然而,新型投资品种相比较传统投资品种风险较高,对投资者的经济实力、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有更高的要求;相比同时,中小投资者选择感兴趣的投教服务内容中创新产品相对较少,综合上述调查结果,我们认为辖区中小投资者参与新型交易品种积极性较高,但风险意识不够,下一步的投教宣传内容应涵盖新产品、新业务和新市场。

()投资者对投教的形式和内容提出更高要求

从此次调查问卷汇总数据来看,以股民学校、报告会等为代表的传统现场投教活动和以短信、QQ群为代表的非现场投教服务在传播证券基础知识、提供投资技巧和风险揭示等方面卓有成效。然而在证券交易品种、形式不断创新发展时下,投资者对投教的形式和内容也提出更高的要求,已不再局限于风险意识的培养,接受信息传播的途径也更倾向于更为便捷的移动终端和QQ群、微博、微信等网络通讯工具,这也启发我们在今后的投教宣传和服务中应根据投资者的实际需要,更新相关内容,采取易于接受的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提高投资者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证券经营机构服务意识增强,但服务质量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在关于投资者服务的调查中发现,超过九成投资者未与证券公司发生纠纷,发生纠纷的也得到及时的解决,而对证券公司回访超过六成投资者认为很好,真切感受到证券公司在为投资者提供服务。投资者了解证券投资相关知识和作出投资决策的信息来源除公共媒体外,券商的宣传、培训及客户服务也占据较大比例,由此可见近年来,辖区证券经营机构的服务意识有所增强,投资者对其服务态度较为满意。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中小投资者证券投资相关知识和投资决策的信息来源于券商的比例仍落后于公共媒体;在投资者希望券商提供的服务中,最新政策的解读、券商的研究报告以及专业投资顾问的咨询服务占据较大比例。这些一方面反映出中小投资者在信息获取上更为信任公共媒体,证券经营机构应提高服务内容的专业性和丰富度以赢得投资者的信任;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证券公司应根据投资者的需求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服务内容,开发出低风险、稳定回报的产品,进一步提升客户服务质量。

()上市公司应加强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    

投资者通过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中小投资者因其所占股份份额较小而长期被上市公司所忽视,中小投资者股东权利受到侵害的行为时有发生。在对投资者最希望得到上市公司哪些具体服务和最重视的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调查中,我们发现中小投资者对参观调研,与上市公司进行便捷的沟通交流具有强烈意愿。因此,上市公司除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应积极采取网络平台、开放日、座谈会等各种途径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提高上市公司治理的透明度,使投资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同时,还应健全上市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机制和投资回报机制,重视中小投资者的话语权,维护中小投资者的股东权利。

()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平公正

根据此次调查可以发现,中小投资者对维护资本市场“三公”原则、完善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和强化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等方面有强烈的诉求,希望监管部门通过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加强监管执法和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改变融资者强、投资者弱的失衡格局,捍卫资本市场的公平正义,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资本市场持续健康的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总体上看,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辖区投资者保护工作和投教宣传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很多方面仍处于探索起步阶段。与我国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以及投资者数量稳步增长的形势相比,我局的投资者保护工作与市场需求仍存在不小的差距。通过此次辖区中小投资者情况抽样调查工作,为我局下一步开展投资者保护工作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思路。未来辖区投资者保护工作需要以投资者宣教服务为出发点,营造良好投资氛围;以投资者保护为落脚点,重视实际工作效果;以落实适当性管理为着力点,突出保护关键环节;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最终目标,构建和谐市场环境。接下来,我们将围绕上述四个方面,具体开展以下投资者保护工作。

(一)加强对投资者保护理念的宣传,转变传统投资者教育工作方式。传统的投资者教育,多采用对投资者进行说教的方式,容易招致投资者的抵触情绪。投资者保护理念的提出是对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延伸和扩展,既体现了投资者作为资本市场中需求方的重要地位,也反映了监管部门将中小投资者保护作为市场监管工作重点的决心。这一理念区别于单纯的投资者教育,内容更丰富广泛,包括投资者教育、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投资者权益救济、监管执法等内容,更易被中小投资者接受,故下一步应当加强对投资者保护理念的宣传。同时,应该清醒地看到投资者入市的目的是为了增加财产性收入,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而以往投资者教育宣传的内容多以风险教育为主,并不能完全满足现阶段中小投资者的需求。因此,我们应积极转变投教宣传工作方式,在进行风险教育的同时,为中小投资者提供财富管理、投资技巧、证券知识和政策解读等投资决策方面内容,提高中小投资者理财意识、投资技能和决策能力。

(二)将投资者保护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丰富投资者保护宣传的形式和内容。从投资者愿意参加的投资者保护宣传形式和感兴趣的投资者服务内容调查中可以看出,目前投资者保护工作的宣传形式和内容并不能完全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未来我们将拓宽思路,在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协助局内各相关处室将投资者保护列入对辖区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工作中,推动各相关处室将投资者保护工作纳入分类监管体系,将投资者保护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并贯穿监管工作始终。通过组织活动和统计分析投保工作情况,引导辖区各市场主体丰富投资者保护宣传的形式和内容。一是推动辖区上市公司和证券经营机构利用网站、客户服务信息系统、移动终端等加大投资者保护宣传力度;二是鼓励上市公司和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结合自身情况创新开展形式多样、投资者喜闻乐见的宣传保护活动;三是鼓励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创新、增值服务,除风险教育外,加强财富管理、投资技巧、证券常识、政策解读、风险教育和新市场、新产品、新业务等内容的宣传服务;四是与时俱进,针对投资者不同需求,注重提高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差异性。此外,还可以充分利用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综合协作监管体系,推动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局等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的宣传作用。

(三)落实责任要求,督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健全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让“适当的投资者购买恰当的产品”,避免将金融产品提供给不适当的投资者而产生较大的风险。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现代金融服务中保护投资者的重要制度,更是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承担的重要经营义务。同时也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提供更具差异化的服务奠定基础。下一步,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强化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的责任约束,引导其树立“了解自己的客户”的意识,并要求其将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与日常业务紧密结合,融于客户服务和内部风控的各个环节。另外,我们还要加强对适当性管理的宣传,提高投资者对适当性制度的认识,积极配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进行适当性评估和客户分类,并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适当性管理方面的不足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外部监督保障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完善落实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

(四)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上市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目前,辖区内上市公司更多的是落实信息披露等刚性监管要求,而缺乏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忽视投资者关系的管理。下一步,我们在开展投资者保护的监管工作中,除了督促上市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公平性外,还要引导上市公司积极组织相关活动,加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关系管理,畅通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渠道,强化上市公司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意识。同时,我们还将协同其他有关部门,加大以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为重心的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力度,并将其与投资者保护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确保投资者保护工作的有效性和影响力。

 

安徽证监局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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