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教育
关于开展辖区证券期货市场2013年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节选)
发布日期:2013-12-4 浏览次数:5949
辖区各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省证券期货业协会、上市公司协会:
为做好2013年普法宣传活动,迎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深入推进证券期货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结合辖区工作实际,我局定于近期开展辖区证券期货市场2013年法制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辖区资本市场2013年法制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是:“践行依法合规诚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证券期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注重投资者保护相关制度要求,强调诚信合规经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时间安排与组织
此次宣传月活动从11月中下旬开始至12月中下旬结束,为期一个月,主要由重点宣传和专题宣传两部分组成。具体时间与组织安排如下:
(一)重点宣传活动阶段
时间:11月中下旬至12月中下旬
各宣传主体以“践行依法合规诚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重点,依据各自重点宣传内容与措施安排的要求,分领域开展宣传活动,力求“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专题宣传活动阶段
时间:12月初至12月中旬
活动主题是“大力维护投资者权益,共建法治资本市场”,辖区各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需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组织集中宣传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我局将适时召集安徽省证券期货业协会、安徽上市公司协会及部分市场主体通过现场检查的形式,督导落实相关活动要求。
(三)总结阶段
各单位、各部门请于2012年12月20日前将法制宣传月(含“12.4”普法情况),以及2013年普法工作总结分别报送对应监管处室转交局普法办,并将有特色的宣传视频、活动剪影、宣传手册等宣传材料一并报送。
三、活动内容与措施安排
(一)辖区上市公司
内部以学习《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为重点,一方面,组织公司高管、经营管理层及财务、法务人员通过普法讲座、专题培训、知识竞赛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另一方面,通过公司简报刊物、OA系统、邮件等形式,广泛宣传禁止掏空上市公司、禁止内幕交易、禁止操纵市场等禁止性规范,以及信息披露、退市、分红、并购重组等有关上市公司合规经营方面的法律法规,注重诚信合规、守法经营,积极履行各项承诺,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与参与权。
同时,以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为支撑,利用现有沟通渠道,以推进公司股东合法行使股东权益,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为重点,开展面向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法制宣传。
安徽证监局
201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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