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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证监局部署2012年年报工作

发布日期:2013-8-16  浏览次数:5200

 

为认真做好辖区上市公司2012年年报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安徽证监局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上市公司年报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国证监会〔2012〕42号公告要求,突出年报监管重点,精心部署辖区上市公司2012年年报编制及披露工作。
一是要求上市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管及其他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年报准则(2012年修订)》,全面掌握其修订变化、调整内容及新要求,并严格遵照执行,确保2012年年报披露内容与格式的规范性。
二是要求上市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列报,尤其要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会计政策并予以充分披露,规范资产减值测试并合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规范大额政府补助、特殊或新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不断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三是要求上市公司认真落实防控内幕交易的监管要求,强化年报内幕信息管理,规范对外报送信息行为,在年报披露前审慎接待机构投资者等调研采访,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同时,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其他相关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提醒和管理,避免相关人员在敏感期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发生。
四是要求上市公司进一步加强对年报编制及披露的质量控制,明确年报编制、审核及披露人员的责任,严格执行年报披露的质量复核程序,切实防止年报披露出现差错。出现年报披露差错的,应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差错内部问责机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是要求上市公司认真落实现金分红的监管要求,进一步增强回报股东意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财务状况等因素,合理制定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其中,利润分配方案应充分反映公司独立董事及中小股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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