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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证监局全面强化内幕交易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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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全省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安徽证监局对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工作做出再部署、再落实,印发了《关于做好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翻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等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意见的通知》,并就此通过省内各主要媒体展开全面宣传报道,在辖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相关中介机构中形成强烈震动,掀起防控和打击内幕交易的强大声势。

       一是加强防控内幕交易工作组织领导。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相关中介机构要加强学习,充分认识内幕交易危害性,进一步加强防控内幕交易工作组织领导,明确一名负责人为防控内幕交易工作责任人,确定具体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防控内幕交易相关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管理相关制度。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相关中介机构要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幕信息管理相关制度,明确内幕信息范围、流转程序和保密措施,细化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内容,强化责任追究机制。

       三是规范上市公司内部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上市公司内部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原则上应在股票停牌后或非交易时间进行,简化决策流程,尽可能缩短决策时间跨度,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守内幕信息保密规定。

       四是明确控股股东和中介机构义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中介机构对于获取的上市公司内幕信息,除严格按规定进行登记和履行保密义务外,还应主动配合上市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

       五是注重防控内幕交易宣传和引导。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相关中介机构应充分利用内部网络、刊物等宣传载体,通过设立专栏、专刊等形式,开展《证券法》、《刑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防控内幕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全面掌握防控内幕交易的要求,切实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形成依法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的良好氛围。

       六是加大防控内幕交易问责力度。各单位要将防控内幕交易工作纳入本单位业绩考核评价体系,明确考核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和方式,完善业绩考核评价制度。同时,定期对本单位防控内幕交易工作和内幕信息管理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发现相关工作执行、落实不到位的,严格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发现涉嫌内幕交易情形的,除按规定进行问责和处理外,及时报告我局。

       下一步,我局将把上市公司防控内幕交易工作开展情况作为上市公司现场检查的重点,对涉嫌内幕交易的线索或事实,立即启动非正式调查或立案稽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现场检查结果将作为我局为相关资本市场主体出具监管意见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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