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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严打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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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等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5号,以下简称《通知》),就依法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和全面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高度重视。为了构建对内幕交易"齐抓共管、打防结合、综合防治"的长效机制,在今年年初召开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专题工作小组第八次会议上,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等五部委共同商定,将加强内幕信息管理、采取有力措施,严密防控内幕交易的发生。

  
证监会:五策并举打防结合狠治内幕交易
证监会认真分析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和防范内幕交易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政策需求,在制度、监管和惩治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采取多项措施严厉打击内幕交易行为。一是从制度机制层面提高并购重组中内幕信息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二是集中力量查处内幕交易案件,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会同国资、纪检部门加强宣传培训,强化教育预防;四是创新工作方法,深化和完善在现阶段打击内幕交易的方法、手段,形成有效抑制内幕交易的防控和查处机制。
  下一步证监会将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从严防范、打击内幕交易行为。一是从完善制度入手,切实加强针对内幕交易的法制化、制度化建设。要推进相关法律制度的制订和完善,配合有关部门抓紧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推动改进和完善涉及证券期货犯罪的相关刑事司法制度,完善内幕交易行为认定和举证规则,积极探索内幕交易举报奖励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公司内控、信息披露、股票停复牌制度,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内部审议程序,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防范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二是从健全机制入手,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并实施上市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并定期检查实施情况,提高相关各方对内幕交易防范的意识。三是从改善环境入手,进一步加强针对内幕交易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证券从业人员等相关人员对内幕交易行为危害性的认识,提高抵制内幕交易的自觉性。四是从打防结合入手,加大依法打击力度,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自今年下半年开展打击内幕交易专项工作以来,证监会集中立案查处一批内幕交易案件,初见成效,内幕交易异动线索与前期相比有所下降。今后,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保持对内幕交易的高压态势。五是从监管协作入手,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与各地区和相关部门的监管协作,不断提高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效果,切实提高依法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的水平。
 
国资委:国有上市公司重组建立先停牌后沟通机制
  国资委有关部门负责人18日表示,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在相关证券停牌前,不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就涉及上市公司内幕交易的有关事项进行汇报、沟通或报送书面材料。
  这位部门负责人介绍说,加强国有股东涉及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工作,有效防控内幕交易行为,不仅是规范国有股东及其所控股上市公司行为,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重要措施,也是顺利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保障。为此,国资委自成立以来一直将国有股东涉及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工作作为监管重点,并为此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和社会效应。
  一是2007年国资委发布了《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国有股东在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时,应当公开披露转让信息,公开征集受让方,防止暗箱操作;
  二是2008年国资委会同监察部、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相关业务中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国有参与单位信息管理的意见》,明确要求国有股东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运作事项中,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信息管理、严禁内幕交易;
  三是2009年国资委专门发布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的若干意见》,要求国有股东做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表率,切实强化信息披露责任。其中特别要求对于因自身行为可能引起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产品价格异动的重要信息,国有股东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上市公司进行披露。在相关信息披露前,严禁国有股东相关人员以内部讲话、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形式违规披露;
  四是在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的管理上,建立了"先停牌,后沟通"的机制,以防止在沟通、审核阶段,出现泄密和内幕交易等问题;
  五是会同证监会建立了对上市公司国有股东相关人员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的联合培训机制,加大了相关制度的宣传贯彻力度。(申屠青南)
 
公安部:保持对内幕交易犯罪的高压态势
  当前,内幕交易的方式更加多样,手段更加隐蔽,主体更加多元,危害进一步加重,打击、防控难度进一步加大。公安机关将切实贯彻落实《意见》有关精神,做好打击、防控内幕交易有关工作。
  《意见》的出台正当其时。它表明了国务院对打击、防控内幕交易工作的高度重视,要求建立以制度为基础、以监管联动为平台、以统一监督检查为保障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各地区、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真正将打击、防控内幕交易的责任落实到位。
  下步,公安机关将切实贯彻落实《意见》有关精神,做好打击、防控内幕交易有关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意见》有关精神,充分认识内幕交易在破坏资本市场正常秩序、损害群众合法权益、滋生腐败等方面的巨大危害;
  二是要加强与证监会、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等部门的配合,明确职责任务,切实贯彻落实《意见》做出的工作部署。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与证监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法查处涉嫌内幕交易犯罪案件,始终保持对此类犯罪的高压态势。
 
预防腐败局:源头上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
  预防腐败局有关部门负责人18日表示,进一步从源头上切实抓好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工作,防止出现"部门权力利益化、不当利益合法化"的问题。
  他表示,要从源头上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必须要完善和加强相关制度,要把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与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联合起来。目前,在内幕信息形成和流转的过程中,主要存在着环节过多、过于复杂,不必要地扩大了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知情人员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产生了廉政风险。因此,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和国有上市公司要把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与廉政风险防范的排查工作结合起来,必须十分重视内幕信息形成和流转过程当中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必须科学配置权力,形成"权责清晰、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与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结合,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狠下功夫:一是要依法科学配置权力。清理不必要的审批权,缩短决策链条。二是要切实施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在依法清权确权的基础上,查找内幕信息流转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确定风险等级、进行风险提示、实施分级管理、制定防控措施。三是要细化权力运行流程管理。依照事前确权明责、事中优化流程,事后考核问责,建立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体系,严格规范权力运行。
  这位负责人表示,要把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与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结合起来。为了防止出现"部门权力利益化、不当利益合法化"的问题,以及进一步提高相关制度的廉洁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最近国家预防腐败局组织开展了制度廉洁性评估的试点工作。
  他还表示,要把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与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工作结合起来,把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与面向社会全方位开展预防腐败工作结合起来。预防腐败局准备面向社会领域,加强反对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教育的廉洁文化教育,努力促使全社会形成对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性质的正确认识,努力培育公正廉洁、诚实守信的社会文化,增强全社会有序参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责任意识。(申屠青南)
 
监察部:切实防范国家工作人员内幕交易
  监察部有关部门负责人18日表示,切实防范国家工作人员泄露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行为。

  这位负责人指出,《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的出台,通过构建综合防控内幕交易的制度体系和监督机制,依法加大查处力度,形成"齐抓共管、打防结合、综合防治"的长效机制,必将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结合《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近期要进一步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深化警示教育和宣传工作。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加强警示教育,杜绝无知犯罪和侥幸心理。持续开展国家工作人员金融和法律知识学习活动,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人民群众参与打击内幕交易行为的积极性,培育对内幕交易行为"零容忍"的社会氛围。二是加强综合防控。研究制订国家工作人员接触内幕信息管理办法,完善措施,明确责任,进一步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保守秘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结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贯彻落实,细化相关制度,防止利益冲突,切实防范国家工作人员泄露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行为。跟踪研究内幕交易案件发案原因和规律,推动相关部门改进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堵塞制度漏洞,从源头上遏制内幕交易行为。三是加大打击力度。及时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构成违纪的要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要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加强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相关部门间的协作机制,深化执纪执法合作,提高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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