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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证监局有效督导上市公司解决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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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安徽证监局紧紧围绕《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05〕34号)的相关要求,按照中国证监会的工作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相关上市公司通过大股东优质资产注入、剥离非主业不良资产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努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强化监管培训,增强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的意识。近几年,我局通过系统地、全面地、持续地开展集中培训、上门培训和交流培训,使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充分认识到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提高做好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工作的主动性。
  二是强化监管督导,对相关上市公司保持持续监管压力。安徽证监局始终将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重大关联交易,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对重点公司有针对性地提高风险等级,加强人员配置,综合运用发函、约见谈话、现场检查、不支持公司资本市场活动等方式,保持对公司的监管高压态势。
  三是强化监管协作,充分发挥监管合力。安徽证监局充分利用与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交易所之间的各种协作平台,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汇报证监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将引导和支持上市公司解决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作为与各地市协作的重要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省政府金融办、省国资委、省发改委共同开展“点对点”调研培训,效果十分显著。
  四是强化监管服务,及时为上市公司提供指导和支持。利用监管部门掌握最新政策和综合协调专业服务机构的优势,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做好服务和指导工作。
  五是强化内幕信息监管,为上市公司解决同业竞争和重大关联交易问题创造良好的环境。通过下发《关于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辖区上市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的通知》加强辖区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开展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核查,与各地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协作构建防范内幕交易的长效机制,为上市公司开展解决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工作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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