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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证监局完成新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现场检查
根据上市部《关于2009年上市公司治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安徽证监局《关于在安徽辖区新上市公司中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在扎实督导新上市公司认真做好治理专项活动各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近期又专门启动了现场检查工作,对新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进行现场督导和评估。
一是提前谋划,精心准备。检查工作开始前,检查组制定周密的现场检查工作方案。检查方案对检查对象及范围、检查人员及分工、检查工作重点和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将检查对象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提前传真至各公司,为检查工作顺利开展作了充分的准备。
二是认真实施,一查多效。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注重做到“四个关注”和 “两个结合”。“四个关注”即关注专项活动自查阶段工作的开展情况、关注专项活动自查的信息披露情况、关注专项活动公众评议阶段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关注公司整改落实情况。“两个结合”即专项检查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落实情况相结合、专项检查和规范机构投资者调研相结合,做到一查多用,提高检查工作效率。
三是及时反馈,加强督导。现场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及各监管责任人及时约见公司保荐代表人谈话,督促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协助 公司整改问题,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同时,将检查中发现的公司治理相关问题进行分类整理,下发公司治理状况总体评价意见及整改建议函,对公司治理状况进行总体评估,并要求公司立即整改治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下一步,治理专项活动将进入到关键的整改提高和评估验收阶段,安徽证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督导各公司不折不扣完成各阶段工作,督促保荐代表人勤勉尽责,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共同促进新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