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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证监局优化首发辅导监管工作

发布日期:2015-8-26  浏览次数:5003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依法行政,适应监管转型需要,不断提高首发监管的质量和效率,安徽证监局在对现行首发辅导监管各项规定进行规范梳理、整合细化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安徽证监局首发上市辅导监管工作指引(试行)》,扎实做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过渡期内首发上市辅导监管工作

突出简政放权,把握三项原则。简政放权是证监会深化监管转型的题中应有之义,推进简政放权必然要处理好放管结合,实现从审批者向真正监管者的转变。修订后的工作指引体现了三项原则:一是依法行政原则。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促进市场主体归位尽责。二是简化流程原则。积极贯彻全国证券期货监管会议关于不得以任何名义或任何方式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审批的相关要求,着力做好监管减法,创新服务方式,激发市场活力。三是公开透明原则。从监管角度,及时将辅导流程、进度、结果等信息在网上公开,增加市场透明度。

突出流程优化,把握辅导监管核心。全国会议明确提出 “优化发行审核流程,清理发行审核中备案、登记、验收等不必要的环节或前置程序”。修订后的工作指引实现了三个转变:一是辅导程序由繁变简。取消或简化首次备案局内审批程序、辅导验收考试等环节,保留视情况约请中介机构等谈话环节,以监管备忘录形式关注公司风险事项,切实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二是辅导期限由长变短。进一步修改备案登记开始日、辅导期限、辅导期备案报告要求,放松辅导期限的限制性规定。三是辅导监管内容由实质判断转向形式审查。以风险问题揭示为导向,将辅导验收中发现的重大风险事项列入辅导监管报告相关内容,提请会发行部予以关注,真正做到辅导监管环节的放管结合,实现市场主导、责任到位、披露为本、监管有力的辅导监管新模式。

突出信息披露,把握时效性。资本市场是基于信息定价的市场,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否,直接关系到投资者决策判断。修订后的工作指引更加注重信息披露,从对接注册制下的信息披露审核要点出发,以齐备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为主要内容,按照证监会要求,在外网平台公开披露辅导企业相关信息,并牢牢把握及时性原则,进行过程动态更新,不断强化社会监督力度,通过外部约束提升市场主体诚信水平,从源头和机制上更好体现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核心理念。

(安徽证监局公司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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