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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证监局以“四突出、四强化”全面提升上市公司非现场监管水平
为顺应监管转型要求,提升上市公司非现场监管效能,安徽证监局以信息披露监管为“着力点”,按照“风险甄别精细化、监管措施标准化、依据选择规范化”思路,利用上市公司监管功能化小组平台,集中专业力量研究制定《安徽辖区上市公司非现场监管工作指引》,梳理总结非现场监管事项、依据,进一步规范监管流程和措施。
一是突出监管实效,强化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信息披露监管是证券监管部门的核心任务,也是上市公司日常监管的首要职责,通过强化信息披露监管,使上市公司经营情况、治理情况、风险因素公开透明,社会舆论及新闻媒体才有可能对上市公司进行有效的监督,督促上市公司治理者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为此,在制订工作指引时,安徽证监局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为中心,将上市公司日常所涉及的主要信息披露事项进行了梳理分类,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财务公司、重大投资、媒体质疑、高管买卖股票等35项事项纳入指引规范范围,并依据专业背景、监管经验分配到上市公司监管各成员,由各责任人在梳理监管依据,总结监管经验,剖析监管案例的基础上编写指引。同时,针对辖区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对每项监管事项依据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不同的监管要求,逐一列示了监管关注点及监管依据,使工作指引涵盖了整个辖区上市公司监管,增强了指引的可操作性。
二是突出集约监管,强化功能化的监管模式。为解决监管资源不足和市场快速发展的矛盾,安徽证监局在2011年就设立了公司治理、年报监管、信息披露、防控内幕交易、风险处置、并购融资六个功能化小组,实行专业化分工,明确岗位职责,实现从全能型监管向功能化监管的转变。为充分发挥功能化小组的专业力量和优势,将35项事项依据披露性质划分成基本情况、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事项等六大类,分别与六个功能化小组对接。各功能化小组采取组长召集,处室负责人和小组成员共同开会,逐条讨论责任范围内的指引草搞,提出修改完善意见。通过功能化小组专业复核,不仅实现了查漏补缺,还促进了日常监管向专业化监管转型。
三是突出防范风险,强化问题导向的监管方式。加强监管执法就必然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的监管方式,就必须从过去的防控公司经营风险的观念,向防控公司违法违规风险转变,这就要求监管部门有洞察风险、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能力,善于通过综合分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研判上市公司可能面临的问题和存在的风险隐患,因此,监管的敏锐性十分重要。但由于缺乏监管标准尺度,监管效果主要依赖于监管人员的责任心和专业能力素质。为此,在制定工作指引时,指派一线监管人员,全面梳理各监管事项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监管要求,认真总结过往监管经验及实践,以表格化形式,将各监管事项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和关注点逐一列明。为进一步增强指引的理解性,对相关事项还增加了典型案例。通过梳理、总结、研讨、归纳,一方面,提高了洞察风险、发现违规苗头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强化了对苗头性、普遍问题的监管,另一方面,也使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管经验和做法,得到及时推广,成为指导今后工作的指南。
四是突出程序合规,强化事中事后的监管取向。加强上市公司监管执法就是要强化事中监管,加强事后问责,通过及时发现并采取监管措施处置上市公司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升辖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达到监管威慑的效果。因此,在制订工作指引时,将监管重心向事中事后转移,对每一监管事项除逐一列明了风险点外,还逐一列明了法律依据及相应的监管措施。监管措施除包含了媒体舆情搜集、财务数据分析、交易行为判断、日常监管问询、公司自查整改、中介核查报告等日常监管措施外,还包括了对违规行为的行政监管措施及移送稽查立案等措施。目的是力求通过整套监管动作揭示和化解风险,通过监管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安徽证监局公司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