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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安徽上市公司优秀董事会秘书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  浏览次数:5221

意见和建议的通知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董事会秘书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树立安徽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良好形象,我会拟在辖区上市公司中开展2011年度优秀董事会秘书评选活动。经安徽证监局批准,现将修改后的《安徽上市公司优秀董事会秘书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欢迎各会员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请各会员单位于2012年6月21日前将相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协会秘书处。如在截止日期前,秘书处未收到相关文件,将视为同意本评选办法。我会将结合会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按照修订后的评选办法开展年度优秀董事会秘书评选活动。

附件:
1、安徽上市公司优秀董事会秘书评选办法
2、安徽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考核自评表
(附件请到“会员登录”—>“最新通知”处下载)


 
                                         二O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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