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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行政处罚体制改革和投资者保护国际研讨会在京召开
2010年5月18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举办的“证券行政处罚体制改革和投资者保护国际研讨会”在京召开。出席会议的有中国证监会和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代表,美国证交会首席行政法官和执法部门代表、香港特区政府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主席和香港证监会执法部门代表等。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和部分知名学者应邀参加会议。研讨会邀请境外证券执法专家介绍了各自法域内的行政法官制度以及行政法官在证券监管中的地位和作用,共同研讨了如何借鉴行政法官制度,深化证券行政处罚体制改革,构建中国特色证券执法体制。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出席会议并讲话。
姚刚同志简要介绍了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变化以及证券行政处罚体制改革的相关情况。2006年,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设置了独立的行政处罚委员会,实现了案件审理的专职化和专业化。行政处罚委员会成立以来,坚持服从和服务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全面完善行政处罚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依法、及时、高效地处理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为资本市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姚刚同志指出,我国资本市场仍处在“新兴加转轨”的发展阶段,伴随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类型日益复杂,形式日趋隐蔽。因此,不断完善证券处罚体制,进一步提高监管有效性、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
姚刚同志强调,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努力做好行政处罚相关工作,维护好“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一是要不断完善行政处罚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处罚与司法合作打击证券期货犯罪的有效模式,促进稽查、审理的协调统一,创新行政处罚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行政处罚委工作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二是进一步加强证券处罚的规则体系建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证券期货案件的移送、认定、指定管辖等司法文件,完善民事赔偿司法解释,推动司法机关制定证券行政案件的证据适用规则,细化、完善“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两个认定指引,加快推进《信息披露违法案件责任认定指引》和《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执业人员证券违法行为认定指引》等规则的出台。三是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办力度。对于市场反应强烈的内幕交易、“老鼠仓”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查办力度,提升证券执法处罚的专业性和时效性。四是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对于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侵权赔偿制度,把投资者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建立法制宣传的长效机制,组织新闻媒体,对案件进行立体化、多方式报道,扩大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提高案件警示教育的水平。
会议增强了不同市场、不同监管体制的沟通与交流,共享了监管工作经验。同时,会议对关系行政执法效率与公平的体制问题的深入探讨,为如何引入司法元素深化证券行政处罚体制改革,强化行政处罚工作的公信力、权威性,构建有中国特色证券执法体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