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关于开展2024年度安徽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评价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作用,增强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内生动力,促进辖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2024年协会在征集安徽证监局和会员单位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安徽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现根据评价办法,正式启动2024年度安徽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全面梳理和评估安徽辖区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方面的表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引导上市公司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助力安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二、评价对象
安徽辖区所有上市公司(本次评价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包含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自律管理、高质量发展、价值提升、独董履职、社会责任履行八大维度(具体指标内容、评分标准及相关说明详见附件1)。
四、评价方式
采用公司自评、协会组织专家复评、向安徽证监局备案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五、评价结果发布
通过协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媒体发布评价结果,扩大评价影响力与公信力,并在六届三次会员大会颁发荣誉证书。
六、相关要求
1.请各上市公司高度重视此次评价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报评价内容,按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自评表》由公司董事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
2.请辖区所有上市公司务必于5月31日前将pdf版本、可编辑excel版本《自评表》及加分项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协会邮箱:ahssgsxhvip@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公司中文简称+自评表”。
3.如在评价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协会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左飞翔13355657893;高晏博15060767683;程可可13635651701。
安徽上市公司协会
2025年5月8日
(协会联系人:高晏博 15060767683)
附件:1.安徽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评价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