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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3 浏览次数:301
各会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资本市场“1+N”政策重要部署,切实履行行业协会自律管理职责,增强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内生动力,促进辖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在安徽证监局指导下,协会在全面征集监管部门和会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安徽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评价办法(试行)》(见附件)。现正式予以发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安徽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评价办法(试行)
安徽上市公司协会
2024年10月23日
(协会联系人:程可可 0551-65100821 1363565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