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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举办安徽上市公司《证券法》专题讲座
发布日期:2020-10-26 浏览次数:4254
新《证券法》已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及时宣讲政策解读,持续保持公司合规运作,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我会于10月12日成功举办安徽上市公司《证券法》专题讲座,会员单位董监事230余人参加培训。安徽证监局公司处处长刘勇、副处长王登、安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袁宏生等出席。
本次特别培训邀请国浩律师事务所资深顾问、法学博士黄江东进行授课。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证券发行、交易制度修订及其影响,二是投资者保护制度的影响,三是最新政策解读、形式判断及发展前段。
刘勇在总结中指出,上市公司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中肩负着第一责任和主体责任,“关键少数”作为公司“带头人”、“领路人”要深入学习国务院近期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坚持“四个敬畏”、坚守“四条底线”,诚实守信、履职尽责:一要做好风险防控化解;二要发力信披质量提升;三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四要扎根主业脱虚向实。
下一步,我会将持续开展新《证券法》学习宣传活动,协助各会员单位做好新《证券法》的贯彻落实,助力安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