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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辖区市场主体2014年度诚信状况量化考核情况分析报告

发布日期:2015-10-13  浏览次数:5233

    近期,安徽证监局根据《安徽证监局对证券期货市场诚信量化考核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完成安徽辖区相关市场主体2014年度的诚信情况量化考核。现将考核工作的相关情况及结果作一汇总分析。

一、诚信量化考核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周密计划,部署考核工作

为督促安徽辖区市场主体不断完善内部诚信监督、约束机制,提高诚信水平,安徽证监局已连续6年开展诚信量化考核工作。为确保今年量化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前期专门制定了《关于对辖区各市场主体2014年度诚信情况进行量化考核的方案》,明确本次考核的对象、考核依据,以及考核的工作程序、诚信量化考核结果的运用等内容。

(二)密切配合,完备基础资料

安徽证监局内各处室相互配合协作,收集汇总相关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失信信息与正面诚信信息,认真做好考核基础资料收集、汇总、分析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的进展与质量。

一是核对失信信息。通过证监会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对2014年度辖区市场主体诚信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显示,2014年涉及安徽辖区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类诚信信息共计5条(4条安徽证监局录入监管措施,1条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共涉及4家公司,1名个人。

二是整理筛选正面信息。诚信量化考核不但对各市场主体的失信行为通过扣分进行警示,对其守信行为也会通过加分予以奖励。根据安徽辖区市场主体自主上报的正面信息,安徽证监局认真筛选与诚信相关的各类奖励荣誉,为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精确考核,审慎评定结果

采用“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方法评定等级。我们先从2014年度被实施监管措施、自律处分的单位和个人入手,将其列为评分重点,分析其违法违规失信事项性质,确定扣分数值;再查验分析其所获表彰奖励类正面诚信资料,据此加分核算,确定相应的诚信等级。随后,继续分析其他市场主体的正面诚信资料,逐一进行评分,根据得分情况评定各考核对象的诚信等级,在重点突出的基础上,保证了考核的严谨性、公平性。

二、诚信量化考核结果

截止2014年底,安徽辖区纳入诚信量化考核范围的市场主体有:主板及中小板上市公司72家,创业板上市公司8家,证券公司2家,期货公司3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2家,共计86家法人单位(国元证券既是上市公司又是证券公司,辖区已无总所注册地在安徽、具有证券期货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根据《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各考核对象的基准分为100分,对应相关奖惩项目进行加分或者减分,诚信考核100分以上(含100分)为一级诚信单位或个人,90分至100分之间的(含90分)为二级诚信单位或个人,80分至90分之间的(含80分)为三级诚信单位或个人,60分至80分之间的(含60分)为四级诚信单位或个人,未满60分的均为不诚信单位或个人。

2014年度诚信量化考核结果显示,在单位考核中,共有83家一级诚信单位,3家二级诚信单位,无三、四级及不诚信单位;在个人考核中,辖区监管对象的董监高人员均为一级诚信个人。此次诚信量化考核的结果,较为客观地反映了辖区各市场主体的诚信状况。一级诚信单位中,共有7家单位获得加分,上市公司中以安利股份(130分)得分最高(安利股份已连续两年得分最高),金融机构中以国元证券(120分)、华安证券(120)得分最高;3家二级诚信单位主要是因募集资金管理、内幕信息登记、投资咨询业务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被我局实施了监管措施,考核时相应扣减分数。因3家单位均未能提供与诚信相关的荣誉材料,而无加分项,故降为二级诚信单位。

三、考核结果运用

从本次诚信量化考核结果来看,2014年安徽辖区市场主体诚信意识明显增强。经安徽证监局多年的诚信宣传和激励,安徽辖区市场的诚信氛围日益浓,2014年受到安徽证监局及自律组织处分的公司和个人明显减少,二级以下诚信单位和个人的数量有所下降,2013年二级以下诚信单位4家,二级以下诚信个人共计7人;2014年二级以下诚信单位3家,无二级以下诚信个人。

安徽证监局积极推动诚信量化考核结果的内部运用,向局内各业务处室及安徽上市公司协会、安徽省证券期货业协会通报考核结果。各业务处室参考量化考核结果,对不同诚信等级的市场主体在监管资源分配、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以及新业务准入、推广顺序等方面进行区别对待。对诚信等级较高的市场主体,支持其业务发展,鼓励其继续完善内控,提高合规水平。对诚信等级较低的市场主体,业务处室将在日常监管中持更审慎态度,并给予更多指导和关注;同时,安徽上市公司协会、安徽省证券期货业协会也将对其加强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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